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資訊組織 2013.03.27 (期中考題整理)


1.國際編目原則聲明之目標:9個

若干目標直接影響建構編目規則,最高目標是使用者的便利性。

[1]目錄使用者的便利性Convenience of the user。敘述目錄內容及控制檢索項形式時,應時時把使用者放在心裡。

[2]通用性Common usage。敘述及檢索的用語應符合大多數使用者的期待。

[3]代表性Representation。敘述及控制檢索項的實體,應以其描述的實體相符。

[4]正確性Accuracy。應忠實的描述實體。

[5]充份性及必要性Sufficiency and necessity。祗有能夠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及辨識實體所需,才把必要的細目置於敘述及控制檢索項內。

[6]意義性Significance。細目必須具有書目的意義。

[7]經濟性Economy。有多種方式可達成目標時,選用最經濟的方式(即最省錢或最簡單)。

[8]一致性及標準性Consistency and standardization。敘述及控制檢索項的款目應儘量標準化,以達成一致性,增加書目資料及權威資料的共享性。

[9]整合性Integration。對各種類型資料的敘述及其控制檢索項的款目,應儘可能採用相同的規則。

編目規則應經得起考驗,不能隨興。
這些目標可能互相衝突,應採取經得起考驗務實的解決方案。

2.國際編目原則聲之權威紀錄裡的實體:11個

[1]作品Work
[2]表現形Expression 
[3]載體呈現Manifestation
[4]單件Item
[5]個人Person
[6]家庭Family
[7]團體Corporate Body
[8]概念Concept
[9]物件Object
[10]事件Event
[11]地點Place

3.國際編目原則聲明之目錄的功能


目錄的功能是容許使用者:

[1]以屬性或關係查找find館藏的書目資源:

[2]辨認identify書目資源或代理(即,確認該記錄描述的實體等同於查找的實體,或區別有相似特徵的多個實體)

[3]選擇select適合使用者需要的書目資源(即,滿足使用者對媒體、內容、載體等要求的資源,除去不合使用者期望的資源)

[4]取得acquire該作品(即,提供足夠的資訊,讓使用者得以用購買、租借等方式取得作品,或近用至遠端的電子作品);或取得書目記錄或權威記錄。

[5]在目錄內外遊走navigate(即,經由合理地排序書目資訊,清楚呈現作品、表現形、載體呈現及單件的關係。)

4.國際編目原則聲明之選擇權威檢索項的名稱


實體的權威檢索項必須以一貫的態度選用可供辨認的形式,載體呈現找到的顯著名稱或目錄使用者可接受的名稱(如: "習慣的名稱")。

個人、家族或團體使用多個名稱,或多個形式的名稱,應選定其中之一為權威檢索項,做為辨認之用。

載體呈現或參考資源裡,出現多個名稱時,若不是因為同名所造成的差異(如: 全名或簡名),則依照下列順序,選定權威檢索項:
已指明最常用(或習用)的名稱時,用它,不要用正式的名稱;或
無指明最常用(或習用)的名稱時,使用正式的名稱

5.名詞解釋:[權威紀錄]

Authority record(權威記錄) – A record that identifies an entity (agent, work/expression, or subject) and can be used to facilitate access to the authorized access point for that entity or the display of any access point for the entity.
權威紀錄是一種能辨識實體(如媒介、作品/表現型或主題)且能被用來促進與該權威連結指標或作品的任何連結指標的實體。

6.各編目的細目在marc21的哪個欄位

參考網址:www.loc.gov/marc/status.html

7.國際編目原則聲明之搜尋時必要檢索項

必要的檢索項係指取自書目或權威記錄裡每個實體的主要屬性及關係。

書目記錄裡的必要檢索項,包括:
創作者的名稱或多個創作者裡的第一個創作者名稱
作品/表現形的題名
媒體呈現的正題名或指定題名
出版年或發行年
主題標目、主題詞彙
分類號
標準號碼、辨認碼及"關鍵題名"

權威記錄裡的必要檢索項,包括:
實體的權威名稱或題名
實體名稱或題名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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